我市围绕市场准入、创业扶持、柔性执法、权益保障、强化服务等方面,推动个体工商户对雅安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整体贡献明显提升。
一、优化准入退出机制,提高办理效率
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2024年,我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2706户,期末实有个体工商户119063户。优化个体户工商户跨区域迁移流程,推动个体工商户“迁移一件事”落地,提升办事便利度。
二、保障个体工商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以“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等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2024年度共受理投诉举报13件;查处专利类案件10件,立案查处商标类案件24件,案值15.19万元。包容监管和柔性执法传递监管温度,共办理不予处罚、免罚案件112件,免罚金额70.04万元,从轻、减轻处罚案件821件。加大对字号、商标、专利等保护力度,2024年度新增注册商标1374件,现有有效注册商标18578件。切实做好惠民惠企工作。对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按公示标准的50%收取,共涉及77家企业91台特种设备,共计减免收费23157.7元。
三、加强培育指导,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成长空间
一是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纳入“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6.9万户,培育认定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93家,二是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全年完成个转企159户,其中转为公司制企业126户,转企率79.25%。
四、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政策,持续降本减负
一是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对3.12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1328.56万元,辅导1.03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减免增值税11597.74万元,对676户个体工商户降率减费139.04万元。二是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累计为2208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861.3万元,累计为330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1.2万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累计为7000余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少征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12460万元。三是加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2024年度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4535.9万元,直接扶持创业635人,为115名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众发放创业补贴115.5万元。
五、提供便利经营场所,促进灵活就业
目前,各县区中心城区设置餐饮坐商高峰就餐设置临时摊区99处,惠及商户1647家。雨城区推出“早点、饭点、夜间、全时、周末、假日”等“六站”便民服务惠民措施,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人气、商气。
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释放政策红利。
主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资金,2024年1至11月,指导金融机构运用支小再贷款为个体工商户节约资金约2098万元,截至目前,辖内银行机构向34200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支持,余额91.53亿元,较年初增加16.61亿元,增长22.17%,其中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余额58.66亿元,增速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