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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信件编号 2024003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4-01-04
信件标题
关于咨询普通群众饲养绿颊锥尾鹦鹉、僧侣鹦鹉及蓝孔雀作为宠物的合法性
信件内容

雅安市党委领导:

       你好!我想咨询林业局两个问题。

       1. 目前我市,普通群众是否可以带卡带环合法饲养正规渠道购买的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鹦鹉)以及僧侣鹦鹉(和尚鹦鹉)作为宠物?

       2. 目前我市,普通群众是否可以私人养殖从正规渠道购买的蓝孔雀作为观赏?


办理情况
  •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关于咨询普通群众饲养绿頬锥尾鹦鹉、僧侣鹦鹉及蓝孔雀作为宠物的合法性”已收悉。经雅安市林业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1.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鹦鹉)以及僧侣鹦鹉(和尚鹦鹉)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蓝孔雀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Ⅲ物种。

    2.调查处理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参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管理,相关物种的人工繁育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野生动物专用标识。截至目前,蓝孔雀未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管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承办单位:雅安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835-2232365。

    市林业局   2024-01-09 10:09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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