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川枫”朋友:
您好!您在雅安市公安局信箱的20244166号信件,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申领居住证前置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或直系亲属租住住宅用房且办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具有单位房屋产权的宿舍等。
2.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登记居住信息已满180天。
3.在实际居住地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
二、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居住证申领表(由公安机关提供)。
3.本人证件照片(白底1寸照片两张)。
4.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包括:在实际居住地辖区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直管房屋、自管公房、安置房、人才公寓、农村地区住房。)(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居住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直系亲属有用的自有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居住在直系亲属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劳动合同;
(4)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且住宿证明。
若对以上回复仍有疑问,雨城区可拨打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咨询电话:0835-2220933进行咨询;其他县区可根据“微户政”所留联系方式,拔打相应户籍窗口电话进行咨询。
祝好!
雅安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