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的通知》(川办函〔2022〕47号)有关激励支持政策,对各市(州)2021年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我市在考核中排名第二,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000万元。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39%,居全省第3位,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7.27%,居全省第3位,有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支出进度,2021年全市中央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支出进度99.7%,支出进度居全省第3位。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市27件省定民生实事预算安排15.34亿元,预算下达18.67亿元,下达进度121.7%,居全省第3位;资金实际拨付17.73亿元,拨付进度115.58%,居全省第2位。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2021年市(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雅安市被评定为一等次,宝兴县、天全县、芦山县、汉源县均位列全省扩权县财政部门前十。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作好财政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强化收支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确保财政管理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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