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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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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文)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只限于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统计师,下同)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五)在各部门(指行政管理部门)从事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从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具备一至四条规定条件的,执行一至四条):


(1)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


达到川人发办(2004)102号文附件《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破格报考条件》6项条件中的其中3项以上者,原则上可提前1年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由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后,持报名信息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雅安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根据报名回执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网址为:http://kzp.mof.gov.cn/


http://test2.acc.gov.cn


四、成绩公布与合格证办理


考试合格成绩由人事部门逐级以文件方式公布;合格证明由省财政厅统一下发。


五、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考务费65元。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雅安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政府服务中心窗口:(0835)2625944、2623966

投诉电话: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5)2233180  

雅安市财政局:(0835)262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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